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,竹林关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生态文明理念,紧紧围绕保护好水资源、治理好水环境、维护好水生态这个核心,不断加强河道管理保护力度,水系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提升。
不断完善河长制管理体系。落实镇、村两级河长制责任人,明确“河长”职责,形成了镇党委书记担任竹林关镇第一总河长、镇长担任总河长、分管水务的副镇长担任副总河长的镇级河长体系,并明确18名村(社区)支书担任村级河长。网格化管理覆盖了镇域所有河流。
坚持治理与巡查并举。为切实落实“河长”责任,全面做好河道综合治理,统筹水资源管理、水域岸线管控、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治理、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任务,镇村两级河长坚持落实河长巡河工作制度,镇级河长每月巡河1次,村级河长每周巡河1次,层层织密河道责任网。
常态化开展河流“四乱”和河道采砂整治。将“清四乱”作为河道管理保护的重中之重,坚持问题导向,采取专项督查与定期巡查相结合,镇村协同联动,常态化开展河流“四乱”(乱占、乱采、乱堆、乱建等)摸排清理工作,对发现的问题挂牌督办,销号管理。严厉打击各类涉河违法行为,涉河违法行为治理成效显著。